依據《泰和縣護林員管理辦法》,現對2025年泰和縣林長制編制外專職護林員招聘作以下補充公告:
一、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:
1、現有護林員;
2、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脫貧戶、監測對象。
二、加分項
符合以下條件的,在考試中予以加分(同時符合第一、二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,但累計加分不能超過15分)。
1、有兩年以上護林經驗且巡護達標率在90%以上的,加5分;
2、近三年年終績效考核中,一年巡護達標率在95%以上的,加3分;兩年巡護達標率在95%以上的,加7分;三年巡護達標率均在95%以上的,加10分(此項按最高分值加分,不累計加分)。
三、護林員職責
1、宣傳、貫徹林業政策及法律法規;
2、按要求開展日常巡護,掌握管護責任區內森林、濕地等分布情況,做好“贛林通”APP巡護記錄;
3、對責任區內森林(濕地)資源變化事件及時上報,重點對發生亂占濫用林地(濕地)、亂砍濫伐林木、亂捕濫獵野生動物、亂采濫挖野生植物、亂采濫割松脂等違法行為以及森林火情火災、林業有害生物危害、破壞古樹名木等情況,要及時發現、及時制止和及時上報;
4、維護責任區內各種林業服務標識設施,對發生的破壞林業宣傳牌、標志牌、界樁、界碑等設施的行為,要予以制止,并及時上報;
5、積極協助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和鄉鎮、國有林場開展森林資源調查、森林督查及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等工作;
6、按時參加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和鄉鎮組織的學習、培訓和會議。
四、附注
本次考試由泰和縣新睿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《鄉村護林(草)員管理辦法》規定程序在全縣范圍進行公開選聘,縣林業局委派專人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,同時接受社會舉報監督。未應聘成功的原護林員自行解聘。
泰和縣新睿人力資源有限公司
2025年4月8日
